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交易陷阱?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
来源: 互联网

与开发商进行商品房交易要时刻提防开发商设置的陷阱,稍有不慎就会掉入这一陷阱中而利益受损。那么商品房交易陷阱有哪些?在商品房买卖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来防范这些陷阱呢?

一、商品房交易陷阱有哪些?

1、“售楼书”陷阱

售楼书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,购房者大都是先被售楼书中所描绘的**户型、美妙的环境、先进的配套设施及高水准的物业管理等所吸引。可入住后却发现广告中的“美丽的**”没了踪迹,本该是绿油油草地的地方变成了冷冰冰的停车场。

2、“样板房”陷阱

在售楼书的诱惑下,肯定要去看样板房,可是样板房在精致的装修掩护下很难反映房屋的真实情况。如多边角的房屋开发商会用角柜、弧形墙面等来过渡不合理空间,并且样板房的管线由于装修豪华极易被忽视。

3、“认购书”陷阱

一般情况下,在签《认购书》时,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先交纳部分定金,并规定自签订认购书起,几日之内与其签定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同时交纳*期房款,否则定金不予以退还。一但购房者在签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时发现有些《补充条款》难以接受,就会陷入被动局面。

4、违约责任陷阱

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中关于“办理房产证或延迟交楼”的约定,会尽量在条款中把自己的利益风险减轻到*低,所以这点购房者也要特别注意。

5、“补充协议”陷阱

不少开发商在合同后面再附一份《补充协议》,如有的《补充协议》规定,“若开发商延期交楼,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,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%为限,如开发商仍不能交楼,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。”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。

6、不可抗力陷阱

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,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,可是开发商往往扩展了不可抗力的范围。如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、契约协定后**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、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等都认定为不可抗力。

二、商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?

1、不轻信口头宣传和**

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、销售人员口头**,购房者应谨慎辨别。无法确定宣传和**是否能够兑现的,*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,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,很难受到法律保护。

2、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

购买新建商品房时,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自己想购买的房屋是否在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。

该信息可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政务信息中获取。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,购房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和预售情况。

3、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

购买商品房现房的,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,开发企业资质证书,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。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,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。

4、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

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。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。

5、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

一是签订合同时,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**文本,应仔细阅读并**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、房屋交接、产权办理等条款,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。

二是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**、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,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,避免发生纠纷。

三是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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